全国服务热线
18902531849
股东纠纷
法律顾问
离婚纠纷
离婚后,还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订婚后男方悔婚,女方需要退还彩
离婚冷静期一方借款欠债,配偶是
离婚前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
债务人离婚时“净身出户”,债权
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还能起
丈夫给情人转账102万元,妻子能要
一文带你读懂离婚损害赔偿!
养育多年的孩子并非亲生,可以要
离婚时,可以向对方索要分居期间
房产纠纷
看房后再找其他中介购房,是否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这5点避免
花120万买到“凶宅”,购房者起诉
楼上水管破裂致楼下房屋受损,楼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付
按揭贷款未办成,还能退回购房定
为结婚装修房屋,分手后还能要回
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借贷
受赠房产却不赡养,父子对簿公堂
母亲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出
劳动纠纷
挂靠车辆驾驶员在工作中受伤,能
公司注销了,欠付的工资还能要回
员工实名认证的自媒体账号,离职
女职工产假期间被通知辞退,能要
学徒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
关于试用期时长、工资、社保的这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索赔吗
@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这样计算!
人身意外险可以替代工伤保险吗?
产假期间公司只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谁来
健身房突然注销,预付的私教课程
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却不承认?
安装充电桩物业不配合?法院这样
消费者购买到二手事故车,该如何
孩子暑期培训班关停,能要求退费
报了培训“包过班”却没通过考试
教育培训机构注销“跑路”,消费
交通事故
代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由
发生交通事故选择“私了”后,还
事故发生时已达退休年龄,还能主
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谁
转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事故谁担责
交通事故受伤后用医保报销?小心
代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
明知司机酒驾仍同乘,发生事故谁
事故发生后,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
借车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是否就等于没事了
为牟利虚开发票6000余万元,夫妻俩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会见
刑事拘留后,会有怎样的处理结果
男子假扮女性诈骗14万余元,法院判
哪些人有资格为嫌疑人聘请律师?
养老投资“高回报”?当心被骗!
买卖微信账号“来钱快”?当心涉
办贷款要刷“流水”,当心涉嫌犯
出借闲置银行卡能轻松“赚钱”?
遗产继承
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死亡抚恤金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吗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还需要偿还父
嫁出去的女儿能否继承娘家遗产?
非婚生子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以父母口头遗嘱主张继承房产,是
没有给未成年子女留遗产,这样的
切记这些“关键点”,代书遗嘱才
父母生前留下录音遗嘱,为何会被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电话:18902531849
网站:zcjidacheng.com
情侣分手,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让我们来看这样一起案例。
王先生和梁女士曾是一对恋人。分手后,王先生将前女友梁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返还10万余元。
庭审上,王先生诉称,恋爱期间,他为了缔结婚约,赠送了梁女士10万余元。后来梁女士提出分手,他多次挽留无果。而他为梁女士花费的款项导致他生活困难,收入不够偿还贷款,靠着借贷度日,因此他起诉要求梁女士返还自己这10万余元。
而梁女士辩称,双方在恋爱期间互有微信转账往来。王先生转给她的款项大部分属于节假日的赠与,还有部分是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房租、购买生活用品和礼品等共同开销。因此,双方仅处于恋爱阶段,并未到谈婚论嫁阶段,所以王先生赠送的财产不符合彩礼的特征,自己无需返还。
经法院查明,在两人恋爱期间,王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梁女士,其中部分转账备注“生日快乐”“节日快乐”“我爱你”“房租”“护肤品”等内容。王先生通过微信支付转账10万余元给梁女士,其中三笔金额过万元的转账均无转账说明。而梁女士也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王先生,共计2万余元,其中1笔金额万元以上的转账没有转账说明,其中部分转账备注“生日快乐”“我爱你”“新年快乐”等内容。
庭审中,王先生自认其年薪30万元,在某市已买房,其没有向梁女士求过婚,也没见过梁女士的父母。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日用品、节日问候等属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不能举证证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等附义务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而受赠人在获得赠与财产后,如没有符合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那么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具体到本案,王先生和梁女士的款项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多次非大额完成,并且有一部分是表示节日祝愿的赠与,而王先生未能举证证明其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赠与金额、经济状况、消费习惯等因素,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王先生也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权撤销赠与,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不同于普通赠与的特殊性质的赠与。在恋爱期间,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赠与等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比如说是节日时候发的520、1314等红包,还有日常小额消费或者节日期间赠送的礼物,都属于一般赠与,这种原则上是不能要回来的。
不过,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支付的购房款、购车款,或者是转账金额比较大的,法院一般会认为,这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男女双方形成婚姻关系。如果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与的最终目的是无法实现,原则上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
第661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opyright 2021 www.zcjidacheng.com
广东集大成律师团队 www.zcjidacheng.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23楼2307-2310 热线:400-1555-997